自然科能力競試校內初試注意事項
107學年度自然科能力競試校內初試注意事項
考試請帶身分證明文件應考
考試地點:初二齊班
1.請各考生依照應試時間進入試場考試
2.考試鐘響超過2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鐘響後40分鐘不得出場
3.化學與物理科可以使用無記憶程式功能之工程用計算器
4.參加自然學科競賽學生除應自備指定的實驗器材文具、計算尺、無程式電子計算器及繪圖工具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場
5.數學科競賽學生應攜帶直尺、圓規及三角板,但不得攜帶電算器。
6.出場後考生請離開走廊以維護考試安寧
7.其他未盡事宜依照高級中等學校自然與數學科能力競試標準辦理。
置頂截止日期:
201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