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107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主旨:檢送本縣107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7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日期:107年11月13日(二)至16日(五)。
三、比賽地點:
(一)個人組及團體乙、丙組:文化處表演廳。
(二)團體甲組:雲林縣立體育館。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107年9月25日(二)至10月9日(二)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申請帳號密碼,個人組可1個帳號報名多組,團體組1個帳號報名1支舞碼),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戳章(個人組)後,2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口湖國小報名,1份由報名者自留,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口湖國小黃淑穗主任(05-7892154)。
(三)後補學生請儘量足額提報。
五、107學年度實施要點主要修訂如下:
(一)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包含編舞教師1位、助理指導教師及行政人員6位,總計以7位為限;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做為獎狀列印之依據。
(二)增加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三)增列報到、檢錄及驗證作業。
(四)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
(五)為維護參賽人員與舞台之安全,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15人為上限;兒童舞蹈團體甲組以20人為上限(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國小2年級以下非舞者禁止隨行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