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4 月 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By 鄭世旻 轉知公告 0 回應s "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1條第2條及第4條規定 業於103年3月29日經交通部以交路字第1035003756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附件檔案: 5498A761_1030047457_Attach1.doc 5498A761_1030047457_Attach2.pdf 5498A761_1030047457_Attach3.pdf 瀏覽次數: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