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
主 旨: 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1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40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於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黃蓓茹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73;電子郵件:b312@mail.s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