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上線

主旨:有關教育部與法務部合編「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業完成審訂上線,請貴校將其納入相關法治教育賡續推廣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8日臺教學(二)字第1070227730A號書函暨法務部107年12月24日法保決字第1070551537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j.gov.tw)/法治視窗/法律推廣/校園法律指引」項下,請貴校將其納入相關法治教育,以多元方式輔導學生推廣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