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第二學期【國中部】設籍南投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申請

國中部同學且設籍南投縣,欲申請107學年第二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者,最晚請於1月29日(二)寒輔結束前,洽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備齊相關證明證件提出申請。

置頂截止日期: 
201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