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8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桃園市108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1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7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8年3月31日)。
(二)107學年第1學期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享有公費待遇。
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