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本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8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乙份

主旨:檢送本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8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學會108年3月22日體學會萍字第10800034號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證照展延申請及檢定考試採「網路報名」方式,檢定考試報名自108年4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第一梯次證照展延申請自108年6月7日起至6月28日止。惠請轉知所屬機關(構)、單項委員會、學校及飯店旅館,請單位會員、教練、同仁、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及參與證照展延,並於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另請各直轄市政府體育局(處)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函轉所屬國民運動中心及轄區民間健身中心業者,應依「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請其所屬教練及課程教師參與檢定考試及證照展延,以維護民眾運動安全。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或蔡雨晴小姐,電話:(02)7734-6876或7734-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