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

108年度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7月1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
1. 就讀國內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小在學學生
2.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3. 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三、申請檢附資料:
1. 申請表
2. 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 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四、申請方式:
請至官方網站下載申請表單,並備妥相關文件後,依前述第三點順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地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李存敏舘302室)
官方網站:請點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