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
主旨:轉知「文化基本法」業經總統以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1號令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總統府秘書長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0號函暨文化部108年6月11日文綜字第1083016688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法案條文1份。
附件檔案:
主旨:轉知「文化基本法」業經總統以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1號令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總統府秘書長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0號函暨文化部108年6月11日文綜字第1083016688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法案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