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

主旨:轉知「文化基本法」業經總統以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1號令公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總統府秘書長108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5640號函暨文化部108年6月11日文綜字第1083016688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法案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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