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申請期限:

九月十五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並洽註冊組。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