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8年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修正「雲林縣108年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實施計畫」乙份,請貴單位惠予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8年8月20日府教體二字第1082429990號(諒達)及雲林縣108年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正明細如下:
(一)原計畫第九點第一項第(一)款第2目、第(二)款第1目之(2)表揚人數為至多20人,為提高受表揚人數以符合各單位實際需求,各提高表揚人數至多22人。
(二)原計畫第九點第一項第(三)款:「團體獎及個人獎原則上合計至多表揚30人,如無合適者該獎項從缺;團體獎名額可流用至個人獎」,誤植獎項名稱,更正為「推展社會體育有功獎及推動學校體育有功獎獎項原則上合計至多表揚30人,如無合適者該獎項從缺;名額可互相流用。」
三、推薦(報名)團體或單位請於108年9月6日前檢附被推薦人相關資料,填寫推薦(報名)表(如附件)相關佐證資料請以A4紙張繕打影印並裝訂成冊,掛號寄(逕)送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周伃翎老師收辦理初核,逾期(以郵戳為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