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8學年度第一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雲林縣108學年度第一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申請日期: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並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