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

等以上學校,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標準。

二、申請期限:

    第一學期自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

    第二學期自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