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8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自108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