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體育署修正後「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
主旨:轉知教育部體育署修正後「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依申請時間,將相關表件及計畫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審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0月2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37897號函辦理。
二、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經費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二)補助對象:
1、各級學校。
2、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及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三)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3個月將計畫報核。
(二)申請期限:每2個月就各單位活動申請之書面資料進行經費審查會議,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程序:
1、
2、申請單位應於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
3、線上管理系統於109年1月1日開始啟動,請申請單位自行註冊並確實填寫案件資訊,網址如下:(http://triotechno256-001-site19.htempurl.com/)。
四、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資訊請洽彰化師大聯絡人:蔡青琉小姐04-7232105轉1967(E-mail:sasportns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