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新竹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學業成績標準: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申請日期:109年2月25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