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生期間,有辦理室外運動賽事(有座位)並開放觀眾進場

主旨:有關貴單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生期間,有辦理室外運動賽事(有座位)並開放觀眾進場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請確依本署109年2月2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06923號函(諒達)檢送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同年3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08920號函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正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等資料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二、另請配合執行下列各項防疫因應措施:

 (一)請妥善規劃出入口及管制人員進出,並執行實名制措施,於人員進場時請登記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入場時間。

 (二)請妥善安排觀眾座位,各座位間相隔至少1公尺以上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