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辦法--2014 天主教學校週系列比賽
「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辦法
☆參賽者資料表於檔案中,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主旨:落實「光與愛」的聯合點燈主題,作為48所天主教學校週的核心福傳與牧靈。
二.指導單位:天主教學校校務發展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宗輔室。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訓育組、藝能科教學研究會美術科。
六.活動比賽:「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
七.參賽資格:臺灣教區48所天主教學校國中、國小學生。
八.徵稿規範:
1.繪畫主題:「光與愛」或「我就是光,我就是愛」或「上主就是光,上主就是愛」任選其中一項題目為繪畫主題。
2.稿件規格:
*採各類畫紙,8開格式,一律不可裱裝。
*以創作為主,媒材不拘,作品限於平面創作。
*請在作品背面黏貼參賽者資料。(參賽者資料表附於本比賽辦法後)。
九.比賽方式:
1.初賽:臺灣教區48所天主教學校自行舉辦校內選拔。
2.複賽:每校選拔2-3件作品,將作品寄至承辦學校曙光女中宗輔室,由本校藝能科教學研究會美術科評審。
十.獎勵:主辦單位提供36名個人之參賽獎狀、獎金
1.國中組
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佳作:400元(取15名)
2.國小組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佳作:300元(取15名)
十一.投稿方式:請將作品寄至承辦學校曙光女中宗輔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
寄送地址:300新竹市北大路61號。
十二.截稿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十三.得獎名單於2014年12月01日公布於承辦學校曙光女中網站首頁。 (若需延期,將另行通知)
十四.注意事項:參賽之作品,概不退件。
十五.若仍有未盡事宜,請電洽曙光女中宗輔室陳小姐/03-5325709分機250;e-mail:kuki2330@sggs.hc.edu.tw
十六.本比賽辦法如有異動,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http://www.sggs.hc.edu.tw/103/103/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0
(有興趣參加者,請自行連結相關網頁查詢或下載檔案;若有其他疑問,請洽生命教育中心盧慧真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