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辦法--2014 天主教學校週系列比賽

「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辦法

☆參賽者資料表於檔案中,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主旨:落實「光與愛」的聯合點燈主題,作為48所天主教學校週的核心福傳與牧靈。

二.指導單位:天主教學校校務發展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宗輔室。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天主教私立曙光女中訓育組、藝能科教學研究會美術科。

六.活動比賽:「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

七.參賽資格:臺灣教區48所天主教學校國中、國小學生。

八.徵稿規範:

1.繪畫主題:「光與愛」或「我就是光,我就是愛」或「上主就是光,上主就是愛」任選其中一項題目為繪畫主題。

2.稿件規格:

          *採各類畫紙,8開格式,一律不可裱裝。

          *以創作為主,媒材不拘,作品限於平面創作。

               *請在作品背面黏貼參賽者資料。(參賽者資料表附於本比賽辦法後)。

九.比賽方式:

1.初賽:臺灣教區48所天主教學校自行舉辦校內選拔。

2.複賽:每校選拔2-3件作品,將作品寄至承辦學校曙光女中宗輔室,由本校藝能科教學研究會美術科評審。

十.獎勵:主辦單位提供36名個人之參賽獎狀、獎金

1.國中組

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佳作:400元(取15名)

2.國小組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佳作:300元(取15名)

十一.投稿方式:請將作品寄至承辦學校曙光女中宗輔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光與愛」繪畫徵稿比賽。

         寄送地址:300新竹市北大路61號。

十二.截稿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十三.得獎名單於2014年12月01日公布於承辦學校曙光女中網站首頁。 (若需延期,將另行通知)

十四.注意事項:參賽之作品,概不退件。

十五.若仍有未盡事宜,請電洽曙光女中宗輔室陳小姐/03-5325709分機250;e-mail:kuki2330@sggs.hc.edu.tw

十六.本比賽辦法如有異動,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http://www.sggs.hc.edu.tw/103/103/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0

(有興趣參加者,請自行連結相關網頁查詢或下載檔案;若有其他疑問,請洽生命教育中心盧慧真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