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公視兒少防疫短片」系列訊息,請協助推廣運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主旨:函轉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公視兒少防疫短片」系列訊息,請協助推廣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0年6月29日(110)公視基字第1100000960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影本1份(如附件)。

辦法: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高級中等學校、各國立國民小學、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高職部、台北美國學校

 

副本: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本署國中小組、本署學前組、本署學安組、︵均含附件︶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置頂截止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