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期程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8日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標準暨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有鑑於中央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三級至110年7月26日止,為符應防疫優先原則,降低群聚傳染風險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考量學校師生健康與權益,旨案鑑定調整於110年8月1日初試、8月14日複試。

三、旨揭鑑定重要日程調整如下:

(一)初試:

1、初試日期:110年8月1日(星期日)。

2、初試結果:110年8月3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寄考生就讀學校,並請學校代為轉發;公告網址修正為本府教育處主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

3、初試成績複查:110年8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填寫初選結果複查申請表向承辦學校北港國中申請,複查費用每科100元由申請者自付。

(二)複試:

1、複試報名:110年8月9日(星期一) 統一由所屬國中彙整向承辦學校北港國中報名。

2、複試日期:110年8月14日(星期六)。

3、複試結果:110年8月2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考生就讀學校,並請學校代為轉發;公告網址修正為本府教育處主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

4、複試成績複查:110年8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填寫複選結果複查申請表向承辦學校北港國中申請,複查費用每科100元由申請者自付。

四、檢附初試防疫須知1份,請提醒初試考生報到時務必繳交防疫須知所附之「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