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體育署111年補助中小學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發展經費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1年補助中小學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發展經費計畫」,請於110年11月8日(星期一)前檢齊「申請表」、「經費概算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函送本府彙辦,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0月13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37322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原住民族學生多元體育人才,提升中小學原住民族籍學生多元體育社團發展,並協助非體育班學校推展體育運動社團及運動團隊,以提升原住民族地區中小學運動訓練資源,特辦理本計畫。

 三、本計畫之補助對象、補助運動種類、申請時間如下:

 (一)補助對象: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主管之未設置有體育班之公立國民中小學。

 (二)補助運動種類(分級補助):

 1、第一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之重點運動種類(詳如附件計畫)。

 2、第二級:前款以外之亞洲運動會及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世界運動會常設性競賽種類。

 3、第三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之非亞奧運運動種類。

 (三)申請時間:本年度即日起至110年11月8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逾期或資料不齊全均不受理。

 四、為避免重複補助,當年度已獲「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學生運動團隊)及「教育部體育署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畫」(學生選手個人)規定獲得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之補助經費。

 五、本計畫如有未盡事項,由教育部體育署另行公布。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體育大學進修推廣部甘小姐,電話:03-3283201轉8118。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