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轉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可洽該會詢問(電話:03-3269266分機174)。
一、轉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可洽該會詢問(電話:03-3269266分機174)。
一、請詳閱附件。
二、請依規定期限內自行完成申請程序。
三、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姚崇仁先生,連絡電話:0900298222,電子郵件:services@sku.org.tw。
一、助學金相關資料如附件,或上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查詢
二、如對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陳小姐(電話:04-22061234分機1732)。
福田慈善會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111年9月23日(星期五)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備妥資料洽註冊組辦理
一. 申請時間:8月15日前辦理。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或下載檔案填寫申請。(請點選閱讀更多下載相關附件)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二份。(新申請者需學生本人印章)
2.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豐泰文教基金會大專清寒新生助學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11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劃」
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說明
欲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就學補助」的同學,請自即日起至8月12日前至總務處文書組領表,8月15日前填好後交回申請表。
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
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