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申請期間   111/08/26~111/10/30

申請表格詳如附件

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國中部】111年下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

一、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暑假,111年下半年暑假42日 (不含例假日)及例假日55日(7月至12月)共計97日,每日補助80元,最高以補助新臺幣7,76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須附佐證資料。

 二、旨案申請對象為各國中小學生父母具榮民或遺眷身分且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及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者等四項情況之一者。

三、同學如符合上述規定,請於9月15日(四)前到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助學金、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一、本會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 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 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
二、111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十日止,相關簡章請參閱本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 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轉知嘉義市政府111學年度第1學期設籍嘉義市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凡本校國中部學生設籍嘉義市,並持有該市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社政機關出具證明書等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9月30日(星期四)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國中部】雲林縣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雲林縣政府111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減免補助,自即日起至9月2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本校國中部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拿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9月26日(星期一)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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