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設籍嘉義市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自即日起至3月18日止受理申請

凡本校國中部學生設籍嘉義市,並持有該市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社政機關出具證明書等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3月18日(星期五)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國中部】111年上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

一、 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假,111年上半年寒假11日 (不含例假日)及例假日60日,共計71日,每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80元,最高以補助5,68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須附佐證資料。

二、 申請期限自111年3月1日起3月21日止,申請對象為各國中小學生父母具榮民或遺眷身分且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及學校開具導師認定納入午餐補助證明,或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且經學校納入營養午餐補助者等四項情況之一者。

三、同學如符合上述規定,請到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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