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

主旨:有關經濟部能源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請本縣積極推動能源教育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31181號函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3月8日師大機電字第1111006044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能源局為鼓勵學校持續推動能源教育,提升國民中小學生能源素養,設置「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標竿獎」,選拔並表揚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

 三、請有意願參加選拔之學校,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提供承辦人聯絡資訊(姓名、職稱、電話、E-MAIL)‡ï¼Œä»¥åˆ©æœ¬ç¸£å®ŒæˆæŽ¨è–¦å ±åã€‚另請於111å¹´5月13日(星期五)前繳交參選資料及光碟片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掛號寄至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工作小組收),以進行初審相關作業。

 å››ã€æ´»å‹•相關訊息,請逕上「能源教育資訊網(https://energy.mt.ntnu.edu.tw)能源標竿學校專區」查詢。如對旨案活動有疑問,請洽聯絡窗口:徐小姐(02)7749-5582、吳先生(02)7749-3524。

 äº”、檢附「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須知」、「105-110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名單」及「109-110年度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獲獎名單」各1份供參。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