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核發獎學金。

1、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2、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另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填寫並備妥相關申請資料後,於3月15日(五)前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