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第3點修正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第3點,本署業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0001914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電子檔將置於「教育部體育署-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法規查詢系統」,可自行下載。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