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107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子女就學補助
欲申請者,即日起請速至總務處文書組索取申請表件,並請於3月15日(五)放學前完成申請手續。
申請資格如下:
1.設籍嘉義縣。
2.具有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
欲申請者,即日起請速至總務處文書組索取申請表件,並請於3月15日(五)放學前完成申請手續。
申請資格如下:
1.設籍嘉義縣。
2.具有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
凡本校國中部學生設籍嘉義市並持有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社政機關出具證明書等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3月20日(星期三)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主旨:函轉國際獅子會300-D1區辦理《以德會友VIP聯誼茶會》講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8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062427778號函續辦,暨本縣元長鄉元長國民小學108年2月12日元小教字第1080000441號函辦理。
二、臺灣原創弟子規3D動畫《天庭小子-小乾坤》已獲國際57項大獎,由新唐人電視臺優質出品,將艱深的經典《弟子規》三字一句轉換成趣味的現代生活故事,讓孩子從生活娛樂中學習「品德重於財富學識」的核心價值。
三、國際獅子會300-D1區推動《天庭小子-小乾坤》弟子規品德動畫教材,並於106年度起陸續贈送本縣學校超過百套,及數千本品德學習護照;為持續推廣,特於108年2月22日(星期五)14:00-17:00(13:30開始入場),假三好國際酒店3樓領袖廳(雲林縣斗六市斗六五路35號)舉辦旨述品德教育推動之感恩茶會,歡迎各校蒞臨一起啓動品德存摺、回歸傳統文化。
四、各校參與茶會講座人員,請貴校鼓勵所屬參與,並依教師請假規則惠予公假,請於108年2月20日前至線上(https://bit.ly/2D56MPI)完成報名,俾利場地安排。
主旨:本署委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07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競賽活動延長收件至108年3月8日,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中程計畫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108年2月11日北科附工圖字第1080000660號函辦理。
二、有關107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競賽活動,為擴大徵集參賽作品,延長收件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活動相關資訊詳如附件,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三、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1ery3J,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列印由學校相關單位核章並親送或寄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 ,並在信封上註明「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徵件小組收」。
主旨:「行天宮急難濟助」關懷扶助全國弱勢學生,敬請貴校惠予協助辦理。
請參賽同學特別注意
僅得以「學生證」報到,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證件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核發獎學金。
1、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2、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另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填寫並備妥相關申請資料後,於3月15日(五)前洽註冊組辦理
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核發獎學金。
1、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2、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另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填寫並備妥相關申請資料後,於3月15日(五)前洽註冊組辦理
一. 申請時間:3月16日前辦理。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或下載檔案填寫申請。(請點選閱讀更多下載相關附件)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二份。(新申請者需學生本人印章)
2.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高中部】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08年度The shiner清寒獎助金」申請
申請資格:(必須符合1,其餘任一項符合者即可)
1.未曾接受該基金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舉凡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或其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
3.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8日,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填寫與備妥相關資料後,於3月5日(二)放學前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