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107學年度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

申請資格:

1.高中部: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或同科(組)之PR70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2.國中部: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說明,並於開學後十日內檢附

1.申請書、2.身份證明文件、3.前一學期成績單,

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07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107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開放申請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28日(五)截止,詳情請參閱附件檔案。

申請資格與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2.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3.學業成績: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4.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5.家庭收入:(1).106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2).106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6.家庭特殊狀況:(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7.韌世代精神:(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07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07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 106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

1.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申請組別無操性成績者,操性成績欄免填)。

    2. 學業成績乙等以上(國中組5等第9分制,比照平均70分以上)

(二)參賽成績證明:

    1. 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例如:大會

       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規

       格,並選擇最優3件即可)。

    2. 上項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106年6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

    3. 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10日(日)截止

【獎學金】107年度雲林縣教育會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

一、 為鼓勵雲林縣教育會會員子女敦品力學,特辦理旨揭獎學金申請

1. 獎學對象:凡本會會員子女在國中(二、三年級)、高中(二、三年級)就讀,

                     且合於申請資格者,均可申請本項獎學金。但每一就學階段,以申請一次為限。

2. 申請資格:
(1)現為本會會員之子女。
(2)成績合乎下列標準
         a.高中:學業(智育)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b.國中:學習領域成績在80分以上。
 

3、申請手續:填具本會印製之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交給校長室劉立郡秘書
(一)該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一份(需能呈現有關成績)。
(二)申請人(學生)之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三)申請人(學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四)監護人之教育會會員服務證明。

 

 二、 申請期間:107年5月1日至6月8日(星期五)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 相關附件word檔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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