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為鼓勵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特訂定「助學金實施辦法」,

有意申請者請上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之教育志業(http://www.ht.org.tw)瀏覽下載。

並請注意申請期限至9月20日(二)止。

有意申請者請下載附件,填好申請書後請於9月19日(一)送至註冊組張裕旻老師處。

【國中部學生】嘉義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

一、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照顧就讀嘉義市(以下簡稱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本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身心障礙學生: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之子女或低收入戶學生。

(四)就學費用:指學費、雜費。

三、凡就讀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本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子女得免附家庭所得證明)。

四、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就學費用每學期補助標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子女或身心障礙程度屬極重度及重度者:補助新台幣五千元。

(二)身心障礙程度屬中度者: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三)身心障礙程度屬輕度者:補助新台幣二千元。

符合資格者,請於9月30日(五)前向總務處文書組申請。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清寒獎學金」暨「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清寒獎學金」暨「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

「單親清寒獎學金」,即日起至9月30日(五)郵寄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作品收件時間為9月19日(一)至10月31日(一)止。

相關辦法請詳閱附件,或請洽註冊組張裕旻老師。

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1年以上,家境清寒並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1)高中: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2)國中:前一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校內申請及初審時間:105年9月12日(一)至9月30日(五)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意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國中部學生】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一、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二、符合資格者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其補助學雜費金額如下:
(一)重度、極重度障礙:補助新台幣3,000元。
(二)中度障礙及低收入戶:補助新台幣2,500元。
(三)輕度障礙:補助新台幣2,000元。

三、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向其他機關領取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減免補助。重複或不實領取者,註銷申請資格並追繳減免補助費用,及追究相關責任。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