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彰化縣105學年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高中部】彰化縣105學年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

相關辦法請詳閱附件(含申請書)

本校校內初審日期為106年3月13日(一),欲申請的同學請於106年3月10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註冊組組長處。

{國中部學生}嘉義縣低收入戶子女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

減免(補助)對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低收入戶子女:係指符合社會救助法第 4 條規定,設籍嘉義縣並經嘉義縣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

符合資格且欲申請學生請於3月22日(三)前洽文書組辦理。

{國中部學生}南投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

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學生且戶籍設於南投縣,在法定修業年限內,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減免其就學費用: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障礙情形符合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列舉之規定,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子女。

三、低收入戶學生:係指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內學生。

符合資格且欲申請學生請於3月3日(五)前洽文書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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