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委會「104年度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原委會「104年度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詳請請參閱附件。
有意申請的國中同學,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原委會「104年度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詳請請參閱附件。
有意申請的國中同學,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本校學生請於104年9月30日前向總務處文書組申請完成
二、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費用。已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或向其他機關領取學雜費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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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請於9月30日前向總務處文書組申請
凡設籍嘉義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子女得免附家庭所得證明)。
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就學費用每學期補助標準如下:
低收入戶子女:補助新台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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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並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子女。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15日止。
詳情請洽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
申請日期:10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申請日期:10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申請資格:設籍宜蘭縣,並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
申請時間:網路申請,104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5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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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申請時間:10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詳請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司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
申請時間:10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詳請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