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
校內申請日期:105年2月15日至3月2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
校內申請日期:105年2月15日至3月2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張裕旻組長。
【高三】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辦理「第一志願獎學金」,申請期限延至105年2月22日
相關資訊及申請請至該校數學系網站(http://www.math.ntnu.edu.tw/~firstchoice/index.html)查詢。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校內申請時間至105年3月16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05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105年度第一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學金」
申請日期:105年3月1日至4月10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花蓮縣「104學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05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三、符合資格者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其補助學雜費金額如下:
(一)重度、極重度障礙:補助新台幣3,000元。
(二)中度障礙及低收入戶:補助新台幣2,500元。
(三)輕度障礙:補助新台幣2,000元。
六、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向其他機關領取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減免補助。重複或不實領取者,註銷申請資格並追繳減免補助費用,及追究相關責任。
七、有關家庭所得總額:
(一)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費用。
本案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必須設籍南投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欲申請者最晚請於3月7日(一)前洽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及後續備齊證明證件提出申請。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4學年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
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請自行上網瀏覽。
或請參閱附件。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3月4日(五)前備妥相關申請表件,送至註冊組以利提出申請。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105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相關資料請詳閱附件,或到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輔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
或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02-23212100轉132)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3月25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