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另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期限:109年3月30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

雲林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申請期限:109年3月30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

新竹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新竹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學業成績標準: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申請日期:109年2月25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辦理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獎助方式:凡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清寒家庭及同濟家庭子女且為在校學生均可申請,並分成清寒子弟(A組)和同濟家庭子弟(B組)。

(二)申請資格:

  1、18歲以下的在校生。

  2、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上、下學期):清寒子弟部分(A組)70分以上;同濟家庭子弟部分(B組)80分以上。

  3、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每年一戶一名為限。

  4、七年級生(無國中成績)不具申請資格。

  5、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6、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

  7、同濟家庭子女限會員之直系後輩(例如:兒女、內孫)。

  8、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

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高中職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及資格:

   1.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

   3.成績優良在該科或全校排名30%以內,或全國技能競賽前五名,或取得乙級以上證照者。

二、獎勵金額:每名學生獎助金為NT$20,000。

三、申請時間: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有意申請者請恰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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