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04學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花蓮縣「104學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05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花蓮縣「104學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05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三、符合資格者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其補助學雜費金額如下:
(一)重度、極重度障礙:補助新台幣3,000元。
(二)中度障礙及低收入戶:補助新台幣2,500元。
(三)輕度障礙:補助新台幣2,000元。
六、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向其他機關領取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減免補助。重複或不實領取者,註銷申請資格並追繳減免補助費用,及追究相關責任。
七、有關家庭所得總額:
(一)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費用。
本案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必須設籍南投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欲申請者最晚請於3月7日(一)前洽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及後續備齊證明證件提出申請。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4學年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
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請自行上網瀏覽。
或請參閱附件。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3月4日(五)前備妥相關申請表件,送至註冊組以利提出申請。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105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相關資料請詳閱附件,或到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輔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
或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02-23212100轉132)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3月25日提出申請。
雲林縣104學年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相關申請辦法及表件請詳閱附件。
本校校內初審日期為105年3月23日(二),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3月22日(ㄧ)前,將相關申請表件送至註冊組。
【高中部】彰化縣104學年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
相關辦法請詳閱附件(含申請書)
本校校內初審日期為105年3月8日,欲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3月7日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註冊組。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校內申請:105年2月15日(星期一)起至3月7日(星期一)止,申請表請送至註冊組張裕旻老師。
校內初審:105年3月8日(星期二)。
詳情請參閱附件(含申請書)。
【高中部】新北市10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新北市。
申請時間:105年4月1日至4月20日止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http://award.ntpc.edu.tw/)
申請辦法,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