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慈林教育基金會「2019年慈惠獎學金」
【國中部】慈林教育基金會「2019年慈惠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 在學校、社區或家庭中有足資鼓勵與表揚之服務事蹟。
2. 107學年度上學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未有小過以上處分者。
3. 需參加「2019慈林少年營」活動。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25日截止
有意報名者請洽註冊組陳怡純老師,並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國中部】慈林教育基金會「2019年慈惠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 在學校、社區或家庭中有足資鼓勵與表揚之服務事蹟。
2. 107學年度上學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未有小過以上處分者。
3. 需參加「2019慈林少年營」活動。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25日截止
有意報名者請洽註冊組陳怡純老師,並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高中部】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高中在學且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且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
1、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者。
2、具身障身份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體育60分以上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填寫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於時限內提出。
107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一、計畫期程:108年3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報名期間(暫):108年3月18日至4月12日止
二、申請類別:1.優秀學生獎學金
2.清寒助學金
3.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4.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
5.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
三、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報名日起三個月內申請的戶籍謄本(含記事)或有註記本人結婚登記並載明新住民原生國籍、姓名之新式戶口名簿
3.107學年度第1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以總平均為申請依據,加權平均成績不予受理)
4.清寒助學金需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更多細節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閱讀辦法後,備妥相關文件於4月3日前洽註冊組辦理。
【國中部】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嚴道博士公益獎助學金」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12日截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在學之國中生於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
三、申請資料:
1. 參與公益活動之事項與時數證明資料(公益活動時數以106年以後為主)。
2. 參與公益活動照片或資料(請簡要)。
3. 參與公益活動之單位推薦函一封。
4. 參與公益活動之心得感想(200字以內,手寫、打字均可)填寫於申請表格。
5. 學校成績單,總分位置煩請標示清楚。
6. 以上相關圖片、文件請裝訂編列或檔名命名清楚編列。
7. 詳細內容請參閱「申請辦法」。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點選連結
【高中部】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臺南市之高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未曠課記錄及未受記過處分者。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1日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於3月25日前洽註冊組辦理。
雲林縣政府107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減免補助,自即日起至3月22日止受理申請。
本校國中部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拿取申請表件或自行從下方附件下載,請務必於3月22日(星期五)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一. 申請時間:3/11日前。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二份,新申請學生需檢附印章。
2.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人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國防部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銓敘機關或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檢送年撫恤金證書,如證書上未填明死亡原因及撫恤年限者,應查明證書上「依據法規」欄所填當時之法規條款規定。
【高中部】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1.獎勵對象:學校平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獎助對象:學校平均6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三、申請日期:3月15日至4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並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高中部】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設籍彰化縣之高中在學「自強」學生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並於3月12日前備妥文件洽註冊組辦理。
【高中部】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之高中在學學生,且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
2.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以上懲處者。
二、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
於3月20日以前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