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雲林縣政府107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減免補助,自即日起至3月22日止受理申請。

本校國中部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拿取申請表件或自行從下方附件下載,請務必於3月22日(星期五)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國中部】107學年下學期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

一. 申請時間:3/11日前。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二份,新申請學生需檢附印章。
2.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人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國防部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銓敘機關或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檢送年撫恤金證書,如證書上未填明死亡原因及撫恤年限者,應查明證書上「依據法規」欄所填當時之法規條款規定。

【高中部】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高中部】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1.獎勵對象:學校平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獎助對象:學校平均6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三、申請日期:3月15日至4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並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高中部】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高中部】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之高中在學學生,且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

2.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以上懲處者。

二、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

於3月20日以前洽註冊組辦理。

【高二限定】斗六扶輪社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高二限定】斗六扶輪社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本校在學之高中二年級學生

二、資格限制:

       1.凡是國際性社團(扶輪社、獅子會、同濟會、青商會等)成員之子女,不得申請。

       2.本學期已請領其他任何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三、優先對象: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家境清寒學生。

四、獎學金類別:

       1.優秀獎學金:在校學業成績優異者

       2.才藝獎勵金:參加全校才藝比賽表現傑出者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3日(三)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盡快至註冊組找陳怡純老師洽詢。

【高中部】嘉義市千盞燈助學金

「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1日截止,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設籍嘉義市之高中在學且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變故或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陷於困難者。

                 (其他條件詳列於附件)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須知,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時限內自行提出申請。

 

【高中部】新竹市107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高中部】新竹市107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記錄(銷過者視為無記錄)者。

2.家境清寒者,檢附村里長證明書,或由校長、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核章。

申請日期:108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3月20日前洽註冊組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高中部】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高中部】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對象:設籍嘉義縣,且符合下列「清寒」條件之一者:

1、持有鄉 (鎮、市 )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條件: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 (甲等) 以上。
2、操行成績 八十分( 甲等 )以上 。
3、有體育成績者,其七十分(乙等)以上。

申請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前一學期 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影一份。
3、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清寒」身份證明文件 。

申請日期:108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備妥相關文件後,於3月25日前洽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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