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1年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1 、高中(職)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2 、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 、上列一般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限:9月9日至9月20日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並備妥相關資料後洽註冊組辦理。

【高中部】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建大彰化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之優秀清寒學生。

二、申請日期:9月9日至9月20日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備妥相關資料後洽註冊組辦理。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08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08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 具有中華民國身分 且未滿 25 歲者 。
(二)、學歷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
(三)、學業成績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含)以上 。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 對象 。
(五)、家庭收入
1.107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07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 、失業 、入獄 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 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29日截至,郵戳為憑。申請資料請寄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優秀高中生獎學金」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優秀高中生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各公私立高中「升高三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二、申請資格: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類組排名前25%者,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者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並下載申請表及自傳表件填寫後提出申請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群園助學金‧夢想向前行-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群園助學金‧夢想向前行-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

一、補助對象:
1.設籍台中市之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二、申請資格:操行80分以上、學業平均70分以上。新生則提供國三或高三之在學成績。

三、申請日期:8月1日至9月20日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備妥相關資料後,至群園助學系統(請點選)提出申請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08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08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一、計畫主旨:協助22歲以下需經濟自立、半工半讀之在學青少年,透過申請計畫,獲得教育資助金實踐夢想並完成學業。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7月19日截止。

三、報名方式:線上報名系統填表。

四、活動網站:請點選

詳請可參閱活動網站,或附件說明。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08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08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一、計畫主旨:協助22歲以下需經濟自立、半工半讀之在學青少年,透過申請計畫,獲得教育資助金實踐夢想並完成學業。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7月19日截止。

三、報名方式:線上報名系統填表。

四、活動網站:請點選

詳請可參閱活動網站,或附件說明。

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019第六屆【勤樸獎】全國雲林籍佰萬清寒績優子女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019第六屆【勤樸獎】全國雲林籍佰萬清寒績優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
(一)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林籍鄉親子弟(父母親或孩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
(二)現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及大學(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訂定資格標準,且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得申請本項獎助(註:領有低收入戶卡者及12年國教學雜費補助者不在此限);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於收受申請表件後,經向相關機關查詢,若發現申請者已接受政府各類減免、補助,得逕將該申請案視為無效。
(三)年滿25歲(含)以上之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入獎助對象

二、學行成績資格標準: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75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者。
(二)德行成績:無記過以上懲處者;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三)單位學校特案推薦,得衡顧符合「清寒」、「績優」並列證具體事證者。

三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3日截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並備妥相關資料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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